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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江苏高考政策2023

2024-07-12 15:46:13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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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江苏高考政策2023

2023年广西对口升学考试时间

2023年广西对口升学考试时间

2023单招/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3年我校继续与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实施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招)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考生参加联合测试成绩即为我校单招、对口中职测试成绩。

一、考生申报

(一)单招、对口申报条件、时间及流程:已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和中职学生。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单招、对口申报方法:

方法一: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

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

方法二:

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查找招生联盟院校网站,从院校网站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三)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好学网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算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四)查阅或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8:30,再次进入申报系统(

二、联合测试

寒窗苦读十余年,只为这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遇。你是否已经想好究竟要选择报考哪所大学?你是否对我们还不够了解?今天,我们就向你正式地自我介绍一下。

(一)测试时间:单招考生测试:2023年4月16日下午14:30-16:00。

对口考生测试:202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

(二)测试方式:测试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

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

(四)测试地点: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 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成绩查询:2023年4月30日后,总成绩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三、填报志愿

寒窗苦读十余年,只为这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遇。你是否已经想好究竟要选择报考哪所大学?你是否对我们还不够了解?今天,我们就向你正式地自我介绍一下。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和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

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均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四、录取

寒窗苦读十余年,只为这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遇。

根据考生志愿,以总成绩高低为依据,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时间为5月10-19日。

五、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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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江苏高考政策2023

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 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5.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6.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7.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8.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9.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10.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1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为争取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校核发的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2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61.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江苏高考政策2023

江苏高考政策2023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江苏高考政策2023的相关内容。

江苏高考政策2023。

1.2023年高考什么时间报名?

答: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报名。

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高考报名?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谈禅则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3.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何报名?答: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6.在我省就读的随迁子女如何报名?答: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含棚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7.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如何报名?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袭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8.在我省的港澳台籍考生如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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