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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高考时间确定:2011年6月7日至9日
2011高考时间确定:2011年6月7日至9日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其中高考日期仍为6月7日、8日、9日三天,此前教育部调研高考改在周末考,但2011年的江苏高考日期目前显示没有变化。2011年3月19日-20日进行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高校动态
六校联考变七校,新增
中国人民大学
预计下周公布报名细则
昨天,2011年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自主选拔签约仪式在江苏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加入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清华大学高水平大学联考大家庭,联考高校增加至七所。七所高校招办主任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南京大学承办。据参与高校透露,七校联考的报名细则预计下周公布。
这七所大学都是“985”强校,2011年七校联考考点将计划由原来的26个省份29个城市增加至30个省份的33个城市,增加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南海口市、宁夏银川市、青海西宁市。这四个省份的考生参加七校联考将更加方便。
南京大学招办主任赵鸣透露,预计下周公布七校联考细则。记者了解到,此次联考可能在难度上较2010年的五校联考有所降低,考试科目减少。
七校联考仍采用GSI模式,G部分定义为AAA测试,为初试阶段,SI部分组成复试阶段。2010年每位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所高校志愿的基础上,2011年各高校复试阶段将协商错时,给考生更多参加复试的机会。各高校还将设置接受未获复试资格考生申请环节。专家介绍,2011年的AAA测试科目初定将从2010年的五门变成四门。2010年必考的语文和
英语两门合成了一门,名为阅读与写作;数学文理试卷相同,范围适当照顾文科生,降低难度;还有一门是文理科学生都可以自由在人文与社会和自然科学这两门中选一门,也就是说理科生选人文与社会也可以,只不过最后文理科生分开“排队”。还有一门是学校的特色测试。
2011年保送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出台
河海大学明年招录两类考生约百人
昨天,河海大学同时公布了2011年保送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保送生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分别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即各50人左右。
保送生的招生对象是:具备教育部2011年规定的保送资格、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外语类保送生必须为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学校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项目有:民族乐器为二胡、古筝、琵琶、中阮、扬琴、笛、唢呐、笙;西洋乐器为小提琴、大提琴、贝司、打击乐、萨克斯;舞蹈为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声乐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招生办法为:保送生和艺术特长生考生均须在12月10日前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学校将于12月24日前将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011年1月7日至8日组织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艺术特长生还要进行艺术水平测试,并将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评定为优秀与合格两个等级。
录取政策为: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凡符合教育部有关竞赛获奖保送条件的,学校将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不含大禹学院);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的,将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含大禹学院),并奖励10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推荐的考生,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获得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河海大学,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学校将向当地招办申请,得到批准后予以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则满足其前三个专业志愿(以上均不含大禹学院);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5分)参加专业排序。
校内考点需网上报名 考试选拔方式有变
南艺明年招本科生2100人左右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办法日前已确定。2011年南艺共有音乐类、
美术设计类、
表演类、舞蹈类、广电类、理论类、管理类25个专业,44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普通本科新生2100人左右,招生总数与去年基本持平。2011年南艺在报名、考试方式上进行改革,同时在招生专业上进行了增减。
“校考”都要网络报名
专业考试规定,凡报考南艺的外省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凡报考南艺的江苏省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分为江苏省统考和学校校考。报考
艺术教育(
音乐教育)、
绘画、
雕塑、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工业设计、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广告学专业的省内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学校不再单独设考,音乐统考2010年12月3日开始,美术统考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具体考试办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省内考生,须参加南艺在校内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2011年,南艺校内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方式有了新的调整。所有到南艺校内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江苏省和外省考生,均须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5日-17日考生还须前往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
2011年,
美术学(书画鉴定)专业恢复招生。
考试方式调整,外省考点有变
2011年,南艺部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有了新的调整。
音乐表演(
钢琴伴奏艺术)、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演奏)、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导演、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艺术教育(
舞蹈教育)等专业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专业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互通使用;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互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互通使用。
2011年,南艺部分专业在外省考点有了新的增减。南艺美术设计类、理论类、管理类、书法等专业在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新设一考点;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在
辽宁大学新设一考点;影视学院各专业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在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新设一考点;流行音乐学院各专业原设立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的考点取消,改设在
中央音乐学院;南艺部分专业原设立在
江西师范大学的考点取消。
优秀新生选拔方式改革
2011年,南艺对优秀新生的选拔方案有了新的改革。即:在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中实行特别优秀的新生(简称“特优生”)选拔机制。优秀新生的选拔条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1.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2.在近三年中参加文化部、教育部认定的国际专业性大奖赛并获个人项目专业组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3.在近三年中参加省级政府、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为直接主办单位的专业性大赛,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内蒙古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
民族学与
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
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哲学学院、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学校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和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
经济学、法学、文学、
历史学、理学、工学、
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的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5年招生总数为4450人。其中本科3800人,高职高专65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本科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http//
www.ndzsw.cn
或
。
(四)外语语种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
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五)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都在及格以上(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别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九)高水平运动员选拔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年龄要求
国防生要求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含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合格),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六、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
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七、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工作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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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标代码:10135
第三条 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二连浩特市南环西路1085号。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 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九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5.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6.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档成绩。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外国语学院英语(汉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听力成绩12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10分及以上。英语(蒙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3.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蒙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60分及以上。
4.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实验班)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
5.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85分及以上。
6.旅游学院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青年政治学院
空中乘务专业(专科)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请自行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
7.所有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8.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的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80分以上。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
蒙古语文甲或
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理论技术、
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按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1.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
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2.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各专业、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二连浩特国际学院蒙语授课的经济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视觉传达设计、
学前教育、
旅游管理专业与蒙古国大学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以后必须去蒙古国学习,获得双学位。俄语专业与俄罗斯大学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以后必须去俄罗斯学习,获得双学位。
第十八条 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网 址:
。
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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