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好学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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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裕翔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70号(裕华路校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原则上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4.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药学、
药物制剂、
能源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轻化工程、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二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美术学、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应用物理学、
冶金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三条,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内蒙古除外):
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的专业(类)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部分省份录取办法
(1)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4)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部分专业录取要求及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
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2)在河北省内招生的
录音艺术专业(声乐、器乐),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艺术类(声乐、器乐)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3)在河北省招生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
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
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成绩。要求女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4)在河北省内招生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含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
摄影与制作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
(5)在山西、山东、甘肃、江苏、黑龙江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如果生源省份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如生源省份不实行以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外国语言文学类(含
英语、
商务英语、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2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
法语、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5分(以全国卷外语满分150分为标准)。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
(2)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祥明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
(3)
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9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
(4)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
(5)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河北科技大学澳联大
信息工程学院,学院隶属于河北科技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院开设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每年招生50人。2021年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即被授予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澳方优秀教师常驻河北科技大学为学院学生面授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业课程。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否则无法获得澳方学位。大学期间达到澳方要求者可自愿申请赴澳方修读三、四年级,完成两校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两校学位。
(6)以上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九、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就业情况等因素,并参考往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制定,报教育部备案。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类内专业最低标准收取,分流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0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办网址: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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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及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学校代码:12784。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我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 凡具有河北传媒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高职学生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河北传媒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和培养类别
第十条 招生和培养类别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0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
传播学类: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传播学、
编辑出版学、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西班牙语、
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五章 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学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4.8以上。
第十二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 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惠政策。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省级招办安排,同意降分征集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书法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
雕塑、
漫画、绘画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 河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
法学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 安徽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安徽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 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八款 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第九款 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本科招生网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s@hebic.cn

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
有本质的区别.
特长生是在高考时因为特长有加分,平时在校学习普通专业(非艺术类),课余按照要求参加一些文化特长活动.比如在
清华大学学习物理啦什么的普通专业.
艺术生是必须参加艺术考试,学习艺术专业,比如
北京舞蹈学院学习舞蹈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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