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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2025-01-12 09:30:32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61012715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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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西京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西京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毕业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是一所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坐落于西安。始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4月,西京学院获批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始终秉持“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大学为己任,培育英才,传承文明,努力建设高水平西京大学。

学校占地1858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本校优势,学校确立了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即以智能制造为牵引的工科专业群,以审计学会计学为引领的经济管理专业群,以视觉传达设计为轴心的现代艺术设计专业群。现设有14个院系、7个书院;6个硕士招生专业,33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0年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按照所填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0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0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普通类本科计划的1%,艺术类本科计划的15%,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标准:

学费:经管文法类24000元/学年(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为26000元/学年) 理工农医外语类26000元/学年 艺术类280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

Email:xjzsb@xijing.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京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京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京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 毕业 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陕西 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创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学校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试点单位,2017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被陕西省确立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20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形成了“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西京精神。

学校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坚持特色发展,确立了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即以智能制造为牵引的工科专业群,以审计学、会计学为引领的经济管理专业群,以视觉传达设计为轴心的现代 艺术 设计。学校现有5个专业硕士点,39个本科专业,多次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好学网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 证书 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2年拟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 志愿 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 高考 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 录取分数线 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新高考录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 填报志愿 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组)。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2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2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按照抄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扶贫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 学习 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京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分析】西京学院艺术设计135108(视觉传达、环境艺术、数字媒体、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可考)详细分析

西京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诚、健、博、能”的校训,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形成了独特的西京精神。

西京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学院的重点院系之一,于2014年正式定名为设计艺术学院。学院在艺术设计领域、美术领域具有艺术硕士学位授予权,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艺术设计专业135108,包含3个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化应用研究、人居环境设计研究、综合文创应用研究。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化应用研究方向,强调“设计+技能”的培养理念,采用视觉传达设计与数码印刷技术相结合的模式,培养复合型数字化产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包括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书法鉴赏、艺术批评与论文写作、民间美术考察与采风、设计思维与方法等。

人居环境设计研究方向,结合环境设计与地域文化、生态环境和虚拟现实技术,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涉及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民间美术考察与采风、人居环境设计概论、建筑材料与结构等。

综合文创应用研究方向,植根于周秦汉唐文化与陕西民间美术,培养既有传统文化内涵,又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包括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文化创意学概论、文创产品设计与开发等。

招生简章包括参考书籍、历年复试分数线、历年招生情况等信息。西京学院设计艺术学院135108艺术设计专业,2022年总计招生31人,第一志愿普通招考人数为10人,调剂了21人(包含1名士兵计划)。

导师介绍包括臧卫军、张佳维、袁军和俞进军等,他们分别在视觉传达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导师们在学术、科研、教学和实践中取得显著成就,指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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