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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工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2-13 08:34:34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1261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长春中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工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长春中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工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吉林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会计学(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专科专业: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本科)、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

3、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清”原则,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名额录满,在二、三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单科分数均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6、美术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 82306255 82306258(传真)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中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工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财经学院是“一校两区”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始建于1988年,共开设3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长春财经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区擎天树街58号。
农安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财经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成绩优秀、思想品行良好的在校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场等部门提供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工资。
第九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招生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的规定投档,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各科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合;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合;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当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7、在其他省(区、市)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邮编:130122
联系电话:0431-84512713,0431-84551458(传真);
联系人: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长春中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工商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汽车改装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氢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本年度相关文件为准。

4.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同一科类未录满的专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24395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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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做好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

2024-10-23 13:58:40
晋中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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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晋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晋中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

2025-01-13 03:52:38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

2024-11-14 11:54:27